「歧視」一詞不只是一個名詞,而涉及權力及話語權⋯⋯通常情況下,是弱者被一般人歧視,然後其他人或強者出來支持公道要大家別歧視他(弱者)。如果是一個強者闖了禍,把大家害很慘,不但拒絕承認錯誤,還拿著棍棒到處盯著別人,說你不能檢討我,不能把那個事情跟我扯上關係,不然就是歧視,這個事情本質上並不是歧視,而是甩鍋,講武漢病毒,與其說是歧視,不如說是拒絕中國甩鍋⋯⋯#指責別人歧視的這個動作就是在甩鍋 Tags: 47 comments 770 likes 35 shares Share this: 林智群律師(klaw) About author 學歷:台大法律系(1993~1997) 經歷:遠東紡織股份有限公司法制室 遠東聯合法律事務所 遠拓法律事務所 康德國際法律事務所 現任:宏光展法律事務所合署律師(獨立執業) 太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顧問 伸展顧問管理有限公司法律顧問 雲書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法律顧問 基隆市政府法律諮詢律師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法律諮詢律師 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板橋分會基隆分會審查委員 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板橋分會士林分會基隆分會扶助律師 地址: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00號7樓 (忠孝東路與建國南路口) (捷運蘆洲線忠孝新生站3號出口直走300公尺) 電話:2773-5218 傳真:2773-5208 email:[email protected] 我是寫狀子開庭偶而幹樵一下客戶或被客戶狗幹的klaw律師, 請多指教! 電? 48462 followers 43499 likes "http://klaw1207.pixnet.net/blog" View all posts